日前,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8年5月10日起,召回部分江淮載貨汽車,共涉及286輛。具體如下:
(一)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間生產的部分江淮載貨汽車,共計191輛。
(二)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間生產的部分江淮載貨汽車,共計31輛。
(三)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間生產的部分江淮載貨汽車,共計42輛。
(四)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間生產的部分江淮載貨汽車,共計22輛。
上述范圍(一)內部分車輛由于反光標識粘貼不規(guī)范,反光范圍和面積存在偏差,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夜間行駛時存在安全隱患。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召回范圍內車輛進行檢查,免費補充粘貼或重新粘貼反光標識,以消除安全隱患。
上述范圍(二)內部分車輛由于供應商制造問題,防護裝置尺寸不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在車輛發(fā)生碰撞時,可能無法有效起到防護作用,存在安全隱患。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召回范圍內車輛進行檢查,免費更換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裝置,以消除安全隱患。
上述范圍(三)內部分車輛由于制造問題,未安裝示廓燈,夜間或道路照明條件差的情況下可能無法顯示車輛輪廓,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存在安全隱患。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召回范圍內車輛進行檢查,免費補充安裝示廓燈,以消除安全隱患。
上述范圍(四)內部分車輛由于供應商制造問題,未安裝尾部標志板,車輛存在反光范圍偏差,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存在安全隱患。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召回范圍內車輛進行檢查,免費補充安裝尾部標志板,以消除安全隱患。
本次召回活動是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開展的。受調查影響,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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