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下發(fā)通知,對財政、教育部門做好全省學校(含幼兒園)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提出五項要求。
一是研究制定學校防控經費保障政策措施。要求各地把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擺在當前各項工作的突出位置,結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特點和實際需求,全力做好經費保障,確保學校不因資金問題影響疫情防控。
二是統(tǒng)籌安排各項教育經費預算。統(tǒng)籌安排上級教育轉移支付和自有財力,優(yōu)先保障學校疫情防控物資設備采購等支出,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地區(qū)和重點學校的支持力度,提升學校疫情防控能力。省財政將向疫情防控重點市縣給予資金傾斜。
三是加快財政教育資金調度撥付使用。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有序規(guī)范組織資金調度,加快學校疫情防控資金撥付使用,開啟采購“綠色通道”,提高采購效率,確保學校疫情防控資金物資及時到位。
四是指導學校加強疫情防控經費保障?茖W測算資金需求、細化經費保障措施,統(tǒng)籌落實好疫情防控物資采購以及師生餐飲、醫(yī)療等所需資金。學校要建立疫情防控資金使用臺賬,制定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五是加強政策跟蹤和分析研判。及時跟蹤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財政保障政策的落實情況,密切關注疫情發(fā)展態(tài)勢,分析預判延期開學對學校學生返校、教育教學、學生資助政策落實等工作的影響,及時制定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