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黃海波微博全文:
各位好。事發(fā)至今,恍若隔世。關(guān)于我的事情終于可以親自向大家有所交代。真誠地向全社會說一句:對不起!
身為一個公眾人物,我做出了錯誤的示范,愧對于觀眾朋友們的喜愛支持,也給合作伙伴們帶來了重大損失和諸多困擾。
事已至此,所有對我的懲罰,我全盤接受。未來,我將會用很長一段時間來反思和沉淀自己,并用實際行動回饋社會。
今年5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證實,黃海波于5月15日晚在北工大建國飯店嫖娼被警方當(dāng)場抓獲,并被判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5月31日,其代理律師證實黃海波被收容教育6個月。
11月30日下午3時,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北京警方獲悉,黃海波收容教育期滿,已按期解除。
11月30日,黃海波“嫖娼門”事件中涉案女子劉馨予的律師楊明利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劉馨予已于當(dāng)日收容期滿后被原辦案機(jī)關(guān)接走,豐臺公安分局以涉嫌介紹他人賣淫罪對劉馨予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