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稅從立法到落地仍有一段路要走
◆ 征收房地產稅需要突破四個阻力區(qū):
有切合國情的稅收減免:我國房價中有一大半是土地的價值,美國和香港的房產持有稅都有相應扣除
要做到征稅對象公平:只針對購買了合法商品住宅的居民征收房地產稅,而排除了小產權房,不公平
房產價值評估要做到合理:普遍缺乏專業(yè)化房產評估公司,真實市場交易價格與評估價之間差距很大
我國房產信息不充分和不完整的問題仍然突出
今年以來,房地產稅立法進程開始加快。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穩(wěn)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表示,按照中央決策部署,目前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4月11日,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

購房者在河南一樓盤沙盤前咨詢購房事宜 馮大鵬攝/本刊
業(yè)內人士表示,房地產稅改革是落實“房住不炒”、實現(xiàn)經濟平穩(wěn)發(fā)展的重大部署,將帶來多重正面效應。同時,由于我國國情特點,此項改革事關千家萬戶,涉及眾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相關從業(yè)者。房地產稅怎么收?如何滿足人民對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在調節(jié)分配差距的同時又如何保護好公民財產權?針對這些熱點問題,《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進行了深入調研。
房地產稅改革乃大勢所趨
早在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明確要求,“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尤其是黨的十九大報告重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發(fā)展定位,表明房地產稅改革這一市場調控政策大方向將是大勢所趨。
不過,采訪中,相關專家也向《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表示,房地產稅從立法到落地仍有一段路要走。首先,正式開征必須走多重流程,關鍵是要經過全國人大立法通過;其次,正式征稅的前提條件具備也仍需時日。比如,要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系統(tǒng),實現(xiàn)全國聯(lián)網查詢個人名下房產情況等。
本刊記者調研獲悉,目前立法程序已經在推進之中,而全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也正在穩(wěn)步推進。
關于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國土資源部已明文向地方政府明確了兩個時間節(jié)點:一是在2016年底前,要基本實現(xiàn)停發(fā)舊證,改發(fā)不動產產權證;二是到2017年底前,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技術平臺必須基本覆蓋全國所有市縣。從《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多地采訪了解到的情況看,不動產登記技術平臺已經在全國推廣落地,很多地方甚至覆蓋到了鄉(xiāng)鎮(zhèn)。
關于我國正在推進的房地產稅改革制度安排,今年兩會期間,史耀斌作了詳細闡述,“我國將從國情出發(fā)來設計房地產稅制度。比如,合并整合一些相關稅種,合理降低房地產在建設交易環(huán)節(jié)的一些稅費負擔等等。以使設計的房地產稅制度能夠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將帶來多重正面效應
采訪中,多位相關研究者以及業(yè)內人士的共識是,推進房地產稅改革,將有助于“房住不炒”,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wěn)發(fā)展,抑制炒房投機行為,調節(jié)收入促進社會公平。同時,對于實現(xiàn)租購并舉的重大改革也將起到直接促進作用。
一是房地產稅是“擠泡沫”的最快捷辦法。
住建部原副部長仇保興認為,房地產稅“擠泡沫”最快捷、最安全,打擊的不是剛需,而是投機和過度投資。與此同時,我國城市房產空置率較高。這種空置的樓盤也是一種庫存,會造成社會財富浪費。房地產稅可以專項精準打擊投機、囤房的投機者。
二是房地產稅將使市場更加平穩(wěn)。
財政部原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房地產稅是長效機制,將使得房地產交易更理性、更穩(wěn)定。“不是說這一個稅種會使房地產價格降低,而是房地產稅推出一段時間后,會表現(xiàn)為大家調整自己的預期,經濟行為更理性、市場更平穩(wěn)。”
三是房地產稅是替代土地財政的重要手段。
“用房地產稅代替土地財政,可以幫助地方政府平穩(wěn)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我愛我家房產公司副總裁胡景暉為《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舉例某直轄市說:該市有800萬套已經發(fā)證住宅,假如只對其中400萬套征稅,以500萬元每套的市場評估價計算,哪怕明顯低于國外的1%稅率標準,一年也可以收取2000億元稅收。與此同時,交易環(huán)節(jié)稅收將大幅減免,市場流通大增,將促進大量交易行為,實際交易稅收總量反而可能會增長。兩者相加,完全可以替代土地財政。
四是房地產稅有助于形成“租購并舉”新格局。
365地產家居網總經理胡光輝為本刊記者分析,房地產稅開征有助于調節(jié)市場預期,減少年輕人因為擔心房價暴漲而大量提前購房的行為,形成市場購買力合理釋放、房價平穩(wěn)的良性循環(huán)。“年輕人租房將更加普遍,形成穩(wěn)定的長租市場。”
五是可以理順完善我國產權保護法律體系。
采訪中,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房地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汪利娜說,依據(jù)我國物權法相關條例,公民購買房產就有了由房產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構成的財產,以兩權為抵押就可獲得銀行信貸,享有由此派生出的抵押權,都可從土地增值中獲得資產增值收益。這些都是私人財產的基本特征,將進一步強化房地產私人財產的屬性,也是開征房地產稅的合理依據(jù)。
合理整合現(xiàn)有涉房稅收
調研中,《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發(fā)現(xiàn),房地產稅盡管有多種好處,但在我國現(xiàn)實國情下,如何做到制度設計于法有據(jù)、整合稅費合情合理,依然有許多值得研究之處。業(yè)內專家認為,目前,我國房地產項目開發(fā)需要繳納20多種稅費,購房者需要繳納10多種稅費,其中許多稅費與國外房地產稅征收名目相同。
在房地產項目開發(fā)建設過程中,需要繳納10多種稅:包括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企業(y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其中,主要是5.5%的營業(yè)稅、25%的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 1/2 1 2 下一頁 尾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