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霜糖的美味讓魯迅總是惦記著,以至于夜里都睡不著,實在忍不住,爬起來又吃掉大半。
某個紹興特產小吃,堂而皇之打著“魯迅最愛”的旗號?梢,魯迅的吃,是大大有名的。一個時刻準備舉起匕首、投槍的戰(zhàn)士,一個經(jīng)常怒發(fā)沖冠的英雄,居然也是個饞嘴?這不禁讓人好奇也倍感親切起來,印象中筆伐的先生不茍言笑不易接近,相比起來,愛吃的魯迅可不就是個鄰家大哥么?
在《朝花夕拾》中,魯迅曾這樣說:“我有一時,曾經(jīng)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xiāng)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xiāng)的蠱惑。”魯迅愛吃,卻并非山珍海味、大魚大肉,自家吃的菜與普通市民沒什么區(qū)別,常常只是“老三樣”: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筍炒咸菜,一碗黃花魚,用蕭紅的話說“簡單到極點”,只有有客時,才會豐盛一些。其實讓魯迅情有獨鐘的是零食,尤其是甜食。這其實是魯迅先生一直以來的嗜好。在日本留學時,他特別青睞一種叫“羊羹”的茶點,這羊羹與羊肉無關,而是“用小豆做成細餡,加糖精制而成,理應叫‘豆沙糖’才是正辦”;貒,周樹人思之念之,不惜托人從日本漂洋過海寄來食之,且有日記記載:“午后得羽太家寄來羊羹一匣,與同人分食大半。”
先生還甚喜水果。飯后出去喝茶,喝完茶又“步至楊家園子買蒲陶,即在棚下啖之”。難以想象,那位嚴肅冷峻的先生也曾買完葡萄急不可耐站于街市大吃特吃,讓人忍俊不禁。魯迅日記還有記載:“夜作書兩通,啖梨三枚,甚甘。”一口氣吃下三個梨,真叫人替他的胃擔心!魯迅愛吃水果,在朋友中應是很有名的,有次上街買日本產的青森蘋果,遇到日本朋友,遂被“強贈一筐”,魯迅樂呵呵攜之而歸。
魯迅的形象一直是“橫眉冷對”,其實他也有饞嘴甚至孩子氣的一面。1926年,魯迅作《馬上日記》,爆料了自己吃柿霜糖的情節(jié):有朋友從河南來,送給魯迅一包方糖,魯迅打開一嘗,“又涼又細膩,確是好東西”,迫不及待吃起來。許廣平告訴他,這是河南名產,用柿霜制成,性涼,如果嘴上生些小瘡之類,一搽便好。魯迅于是用文字記下了他當時的遺憾:“可惜她說的時候,我已經(jīng)吃了一大半了,連忙將所余收起,預備嘴上生瘡的時候,好用這來搽。”收是收了,可是這美味卻讓魯迅總惦記著,以至于夜里都睡不著,實在忍不住,爬起來又吃掉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xiàn)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如此率真可愛如孩童,讀罷令人莞爾。
魯迅愛吃點心,除了買來孝敬母親,好客的他也經(jīng)常招待客人同吃。不過這招待,卻是男女有別。最初,魯迅是一視同仁的,誰料先生們戰(zhàn)斗力實在太強。漸漸地,這些“光盤族”讓魯迅有了戒心,開始算計起來,不得已以落花生取代。女士就無妨了,“她們的胃似乎比他們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這損失,微乎其微,“精于算計”的魯迅樂得送個人情。
對零食的青睞,讓魯迅不僅屢以記載,還在雜文中對點心的來龍去脈、演變歷史娓娓道來、如數(shù)家珍。《零食》一文中所述“那功效,據(jù)說,是在消閑之中,得養(yǎng)生之益,而且味道好”,更為喜歡零食找到了理論依據(jù)。
然而,魯迅病了,“什么都吃不落”的他連茶也不愿意吃,況零食乎?許廣平端到樓上的方盤,去時滿滿的,半小時后,又照原樣一動沒有動地端下來了。“我們都是馬二先生,吳敬梓寫馬二先生那么饞,吳敬梓自己一定很饞的”,魯迅這個很饞的“馬二先生”的舌尖終敵不過肺病的折磨。1936年10月19日,戰(zhàn)士魯迅工作完了,擱下他的匕首、投槍,留下嗜好零食的鄰家大哥形象,供后人去感念、去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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