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礦泉水研究與開發(fā)指南》一書記載,蘇聯(lián)對于PH值的劃定是這樣的:7.2~8.5是弱堿性、>8.5是堿性。按照天然蘇打水呈弱堿性的事實,標準中PH值的限定應(yīng)該為7.2~8.5,但實際為8.2~9.0。
“這個標準中界限指標(PH值、碳酸氫根、鈉離子)的數(shù)值是取克東當?shù)厮|(zhì)抽樣結(jié)果的平均值。”蘇金偉坦言,“這個標準最大的缺憾是不具備強制性,只起到一個參考作用。”不過,他認為該標準作為全國第一個蘇打水標準,在未來的國標制定中將會發(fā)揮作用。
蘇金偉說,當?shù)貨]有放棄將該標準升格為國家標準。目前,該標準已經(jīng)提交至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等待進一步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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